为了加强文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我院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学院依据《河北北方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校字【2017】204号),于2019年9月5日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在纪检委员李强的监督下对此次教学评价的分数进行了核算。此次教学评价共有38名教师参评,本学期评出的优秀授课教师为(按姓氏首字母为序,排名不分先后):
范丽、刘晓明、李林、李清、王丹1、赵军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6日。如有异议,请与纪检委或教学科联系。
文学院
2019年9月9日